會計師法修法上路 可兼公營事業董監事但不得領酬
會計師法修法上路 可兼公營事業董監事但不得領酬
(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5日電)金管會今天表示,會計師法修正條文已於8月5日公布施行,除增訂由會計師公會擬訂永續資訊簽證助理人員資格,也適度放寬會計師兼任公營事業董監事,但不得擔任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的董監事,且不得支領薪酬,只能領車馬費。
會計師法修法上路 可兼公營事業董監事但不得領酬
(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5日電)金管會今天表示,會計師法修正條文已於8月5日公布施行,除增訂由會計師公會擬訂永續資訊簽證助理人員資格,也適度放寬會計師兼任公營事業董監事,但不得擔任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的董監事,且不得支領薪酬,只能領車馬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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