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會核准台新銀併新光銀 國內204據點僅次合庫
金管會核准台新銀併新光銀 國內204據點僅次合庫
(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4日電)金管會今天同意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合併案,合併後存續主體為台新銀行,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明年1月1日。金管會表示,雙方合併後國內營業據點達204處,居業界第2名,僅次於合庫銀行,後續將密切關注2家銀行系統整合情形。
金管會核准台新銀併新光銀 國內204據點僅次合庫
(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4日電)金管會今天同意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合併案,合併後存續主體為台新銀行,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明年1月1日。金管會表示,雙方合併後國內營業據點達204處,居業界第2名,僅次於合庫銀行,後續將密切關注2家銀行系統整合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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