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港輪胎前執行副總收廠商回扣 判4年定讞
南港輪胎前執行副總收廠商回扣 判4年定讞
(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3日電)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前執行副總經理胡文埕在採購案收廠商回扣,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判刑4年10月,二審審酌胡文埕已賠300萬元,改判4年;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南港輪胎前執行副總收廠商回扣 判4年定讞
(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3日電)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前執行副總經理胡文埕在採購案收廠商回扣,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判刑4年10月,二審審酌胡文埕已賠300萬元,改判4年;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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