🛒 Shopee 蝦皮購物 — 熱門好物,點此搶購! ➔

情變持刀想砍人只違反社維法?法官指警方移送錯誤:給檢察官偵辦

情變持刀想砍人只違反社維法?法官指警方移送錯誤:給檢察官偵辦

情變持刀想砍人只違反社維法?法官指警方移送錯誤:給檢察官偵辦

廖姓男子懷疑女友另結新歡,在台北市西門町大吼持刀想砍人,警方將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院裁處,法官閱卷認為並無審判權,指廖恐涉及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,應移送給檢察官偵辦,裁定移送不受理。可抗告...

原文連結:UDN 社會

💬 留言板 — 歡迎分享你的想法!

載入留言中...